8月8日临近下班,看着眼前的老人一张一张地细数着赔偿金,司法所工作人员不由得感到肩上的担子又重了些,但看着老人一家如释重负的表情,工作人员由衷地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
7月24日,詹某一家到大石司法所寻求帮助,经了解60岁的詹姓老人在刘某承包的工地务工。今年6月10日下午2点多,因工地工人操作不慎导致詹某被钢管砸伤,造成詹某左肩锁骨粉碎性骨折,被送医院治疗约一个多月。住院期间刘某向詹某支付医疗、营养等各项费用2.5万元。现詹某已经出院,双方因后期医疗费用、营养费、误工费等赔偿事宜发生纠纷。
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安抚詹某的情绪,并当即与当事人刘某进行电话沟通,刘某表示愿意参加调解,在经过双方确认后,大石司法所于8月8日组织双方在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詹某坚持认为刘某还应赔偿各项费用5万元,并向调委会递交了伤情诊断等证明材料,刘某则认为詹某在务工过程中注意力不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且提出的赔偿费用过高,只愿意再赔付2万元。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争执不下,就双方责任问题进行激烈争论,调解陷入僵持状态。
调解员见此情形,当即指出双方争议的重点是赔偿金额,不必过于纠结责任划分的问题。并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款。结合本案实际,提出3万元的赔偿费用折中意见,双方虽仍存有一些异议,但情绪却缓和了很多。在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劝导下,分别与双方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刘某赔偿詹某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等共计3.8万元,调解现场刘某当即支付2万元赔偿费用,剩余部分于今年9月底前付清。
至此,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