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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
时间:2019-10-12 16:23:02  来源:

  10月6日,射洪经开区张家口村村民张某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至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

  原来,去年10月,67岁的张某骑电瓶车在洋溪镇骑龙村与胡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擦挂,张某摔倒受伤。当天交警部门对事故出具证明,该案属于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后经鉴定,张某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张某多次胡某协商,并表示“只要赔6、7千元就行了”,双方一直未达成赔偿协议。

  无奈之下,张某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了解情况后,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知张某该案属于交通事故中涉及老年人人身损害赔偿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之后,援助中心指派了张某所在村的法律顾问免费为其代理维权。

  今年7月24日,在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服务帮助下,射洪县人民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和胡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59795.77元。该案圆满解决,最大程度的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是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第20年,20年来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直秉承为民服务宗旨,彰显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中,县司法局将以此次活动契机,不忘初心,担当使命,继续把法律援助惠民这项民生工程做实做细,真正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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