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9日,高坪区司法局与航空港法庭、四川辽源律师事务所组成联合调解小组,调解了一起父母与子女的赡养纠纷案件。
当事人邓某、许某夫妇属青莲街道七星家园社区人,早年生有三子一女,在子女成长过程中,因父母给予不同,现三个儿子就赡养父母发生纠纷。大儿子邓某全和二儿子邓某元认为父母早年帮助三弟邓某林最大,一方面给予他安置了好的工作,另一方面邓某林年轻时修房子,父母也是出钱出力,现在有一套还房父母也过户给了邓某林。因此,邓某全、邓某元认为自己得到父母帮助少,所以三弟邓某林应承担大部分赡养义务。邓某林则认为自己从父母那得到的帮助与两个哥哥不相上下,同时这些年也是自己一直在照顾父母,两个哥哥很少过问,现在随着父母年龄的增大,更多地方需要人照料,因此认为两个哥哥与自己应该均等承担赡养义务。邓某、许某夫妇与三子争执不下,于是一纸诉状将三个儿子诉到了法庭。在了解到此情况后,联合调解小组第一时间进行了介入,对三个子女做了大量思想工作。
11月29日下午,联合调解小组工作人员在邓某夫妇家里对其纠纷进行了现场调解。经调解,邓某夫妇的三个儿子就赡养义务达成一致,各自承担均等义务。(何利松 胡忠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