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司法局关于举行《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
时间:2020-02-20 19:37:34 来源: |
遂宁市司法局 关于举行《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经初步审查和专家论证,现条例草案已经成型。为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遂宁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的规定,遂宁市司法局拟就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2月28日上午9:30 地点: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5608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共13人,由以下类别组成:
- 市民代表6名;
- 相关企业代表2名;
- 群团组织2名;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
- 专家代表1名。
(二)听证代表的产生方式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有关组织代表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报名人数超出各类别人数的,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各类别的听证代表;报名人数低于各类别人数的,剩余的名额将由听证会组织方直接邀请相关人员或有关组织代表参会。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2月26日17:30时截止。
(一)报名方式 1、信函报名:信函寄至: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177号市司法局行政立法科(邮编:629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2、电话报名:电话0825—2316716;传真:0825—2220886; 3、邮箱报名: 51074555@qq.com; 4、现场报名:遂宁市司法局行政立法科(地址:船山区和平西路177号市司法局502室)。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并就听证内容附简要意见文字材料一份。 (三)听证会要求 1.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先作简单自我介绍,然后陈述相关意见和依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加。 附件: 1.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2.《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遂宁市司法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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