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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遂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
时间:2020-03-25 15:31:26  来源:

  本网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遂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以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和"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为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全面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加强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公职人员学法内容,结合"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推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至少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责任单位 遂宁市委宣传部、遂宁市委政法委、遂宁市司法局,完成时限 2020年底)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委《关于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和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中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责任单位 遂宁市委宣传部、遂宁市司法局,完成时限 长期推进)

  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任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单位 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2020年6月)

  落实防控举措 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

  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宣传。普及疫情防控常识和法律知识,重点宣传好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如实登记信息配合检测义务等内容,积极引导群众增强依法防控疫情意识。(责任单位 遂宁市应急局、遂宁市卫生健康委、遂宁市林业局、遂宁市公安局,完成时限 疫情防控期间)

  广泛开展"疫案释法"。精选典型疫情防控案例,重点宣传有关妨碍公务、危害公共安全、散步谣言、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法律知识。做好全面复工复产相关法治宣传,分区分级、差异化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编印发放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指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用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责任单位 遂宁市市场监管局、遂宁市公安局、遂宁市委依法治市办,完成时限 疫情防控期间)

  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先进典型和鲜活案例。重点宣传在疫情防控中涌现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传递法治正能量。注重总结提炼,利用法治遂宁全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推广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中的有力举措和特色亮点工作,为疫情防控持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责任单位 遂宁市委宣传部、遂宁市司法局,完成时限 疫情防控期间)

  弘扬宪法精神 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性任务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利用各类法治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责任单位 遂宁市司法局,完成时限 长期推进)

  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教育,落实《遂宁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课,组织领导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网上考试、宪法宣誓等活动,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好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晨读宪法"等活动,培育青少年宪法信仰。常态化开展"宪法法律进高校"活动,深化法治宣讲、法律服务、法治文化进高校,充分发挥高校公共法律服务站的作用,为高校师生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全面推进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组织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到中小学校开展宪法专题讲座、宪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培育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责任单位 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教育体育局、遂宁市委党校,完成时限 长期推进)

  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常态化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整体联动,形成各地各部门共同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气氛。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责任单位 遂宁市司法局,完成时限 2020年底)

  围绕中心大局 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中央、省、市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商标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各级各部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区分市场与政府的功能界限,运用法治方式完善市场机制,优化营商布局,为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责任单位 遂宁市发展改革委、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遂宁市市场监管局、遂宁市商务局、遂宁市科技局,完成时限 2020年8月)

  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扫黑除恶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打击重点、举报途径等相关规定,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群众扫黑除恶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宣传市委市政府打击黑恶势力取得的工作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责任单位 遂宁市扫黑办、遂宁市法院、遂宁市检察院、遂宁市公安局、遂宁市司法局,完成时限 2020年底)

  开展脱贫攻坚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利用农民夜校、法治院坝等形式大力宣传产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综合保障、社会帮扶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扎实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法助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责任单位 遂宁市扶贫开发局、遂宁市民政局,完成时限 2020年底)

  深化"法律七进" 稳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深化依法治理实践。探索将"法律七进"从"法治宣传七进"向"法律服务七进"拓展延伸,并最终实现"依法治理七进"。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职能,把法律服务送进机关、学校、寺庙、乡村(社区)、企业(单位),寓法治宣传于法律服务之中,实现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的有机融合拓展。通过坚持学法用法一体推进,以普促治、普治并举,大力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促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依法治理七进"。(责任单位 遂宁市司法局,完成时限 长期推进)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持续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推动建立常态化法治培训机制。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村规民约等村民自治相关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村民法治意识和德治思维,助推乡村地区实现"三治"有机结合的善治之路。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加大对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力度,确保每个村(社)有1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打造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宣传队伍。(责任单位 遂宁市民政局、遂宁市司法局,完成时限 2020年10月)

  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按照中央、省上安排部署,持续开展全国法治示范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及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和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创建,力争国家级、省级法治示范创建工作进入全省前列,强化法治示范动态管理,夯实打牢依法治理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 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民政局,完成时限 2020年底)

  健全普法机制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完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落实年度普法计划、年度工作报告等制度,建立情况通报和考核机制。制定《2020年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明确应知应会的法律目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制度要求,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工作。发挥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探索推广交通安全教育"学法减分"等便民利民学法新举措,增强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理念,杜绝"选择性守法"现象,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追求和行动自觉。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考核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依法治市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 遂宁市委依法治市办、遂宁市法院、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公安局,遂宁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 2020年底)

  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推动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并主动向当事人宣讲案情有关的法律法规,解答法律问题。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新闻媒体结合热点法治新闻事件和典型案例,精心设计议题话题、刊发评论言论,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责任单位 遂宁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 长期推进)

  扎实开展"一月一主题"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结合经济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城乡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利用"3·8"妇女节、"4·15"国家安全日、"5·12"护士节、"6·5"环境日、"6·14"献血日、"9·1"开学第一课、"11·9"消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妇联、国家安全、卫生健康、环保、教育、消防等普法责任部门,要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集中宣讲、现场咨询解答、法治文艺活动等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坚持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整体效果。(责任单位 遂宁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2020年底)

  增强法治信仰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突出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制定颁布的重要意义,突出宣传民法的核心要义、基本内容,宣传民法关于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物权、合同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和侵权责任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外商投资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新法专项学习宣传活动,帮助人民群众掌握和了解新法律法规的体系和特点,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 遂宁市法院、遂宁市检察院、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经济合作局、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完成时限 2020年底)

  结合地方立法开展普法教育。抓住我市地方立法调研、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时机,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要加强《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和《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法治宣传,有关起草或者组织实施的国家机关要及时跟进解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途径公布或在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责任单位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遂宁市委宣传部、遂宁市城管执法局、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限 长期推进)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续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活动,按照《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要求,将核心价值观全面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责任单位 市委宣传部,完成时限 长期推进)

  厚植法治根基 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部署制定我市实施意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创编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法治文化精品,打造遂宁法治文化品牌。组织参与全国第四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暨第十七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参加全省第六届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进一步提升活动影响力。积极参与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依托互联网平台和全市普法矩阵,广泛组织开展专题法律知识竞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结合"三下乡"、主题活动,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巡演活动。(责任单位 遂宁市委宣传部、遂宁市司法局,完成时限 2020年底)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扩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范围,着力推进市法院"遂宁法治文化展厅""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推动全市村(社区)建有法治文化墙、图书室、宣传栏(橱窗)等法治文化阵地,并免费开放。充分利用已建成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公园,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互动体验式活动。组织参加第三批省级"法治教育示范基地"评选活动,对已命名的省级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等法治文化阵地进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 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法院,完成时限 2020年10月)

  营造依法治市浓厚氛围。将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利用车站、码头、景点、广场、公交站台等人群集中场所LED显示屏、灯箱等宣传设施,滚动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和法治标语。在重要交通要道、主要路段节点、重大公共活动场所,以及市区景观道路和车站、码头、公园、广场等人群相对聚集区域,设置必要的永久性宣传设施,宣传法治内容,使社会公众随时随处可见法治元素。(责任单位 遂宁市委宣传部、遂宁市委依法治市办,完成时限 2020年底)

  打造普法矩阵 用好用活"智慧普法"平台

  提升法治宣传品牌。进一步搭建全媒体多元化法治宣传平台,推进遂宁本地法治宣传品牌化建设,持续提升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将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和电视节目、电台栏目、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大融合,着力构建"法治遂宁"普法全媒体集群,强化"法治遂宁"全媒体普法品牌效应,实现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优势互补。(责任单位 遂宁市司法局,完成时限 长期推进)

  运用大数据精准普法。推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单位)网站和新闻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普法专栏(窗口),重点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与法治遂宁全媒体大融合大联动。加强对"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大数据平台的运用,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数据上传,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共用。(责任单位 遂宁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长期推进)

  做好"七五"普法考核验收,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开展"七五"普法总结。对照"七五"普法规划,抓紧开展自查,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查漏补缺,形成自查报告,做好迎检工作。根据省司法厅"七五"普法考核标准要求,制定我市"七五"普法考核标准并形成总结报告。做好全国、全省"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组织开展我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完成时限:2020年底)

  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认真总结梳理"七五"普法经验做法,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遂宁实际,以创新精神,科学谋划好"八五"普法规划。(责任单位 遂宁市司法局,完成时限 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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