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为加快法治芦山建设进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芦山县积极探索推行“六个一”工作模式,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健全一套制度体系。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等制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制度建设更加成熟,体系更加完善,努力达到“以制度建立之规矩,画好芦山法治建设之方圆”的成效。
组建一个专业团队。制定《芦山县法律顾问团聘任方案》,采取定向遴选方式面向符合条件的党内机关内部人员、外聘律师进行等额选定,聘期为3年,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纳入预算。通过遴选法律顾问4人,内聘6人,组建一支业务精、行业专的团队。目前,专业团队共参与法律事务150余件,提出法律意见400余条。
编印一本工作手册。编印《芦山县行政执法监督与合法性审查一本通》,重点梳理汇总通俗易懂、精准专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和合法性审查常用法律知识,为解决执法不规范,程序不规范问题提供参考。目前,共梳理法律法规知识100条。
建立一套思维导图。以“三定方案”为依据、岗位设置为基础,进一步梳理完善部门“法治账图”和“思维导图”,解决因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责划转产生的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确保公职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岗位融法、办事依法、单位守法。
开设一门培训课程。开设“姜城法律大讲堂”普法教育讲座,采取“四讲三教”的模式“按表上课”,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执法部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截至目前,共开展学习培训16期,覆盖3000余人。
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季度定期安排一次对食品、生态环境、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同时不定期抽查个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督查方式,确保督查全覆盖,重点督查具体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遵守行政执法程序等问题,着力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