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下午,芦山县委书记周建华主持召开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150次(扩大)会暨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会前,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芦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杨蓉从民法典的重要性质、重大意义、发展过程和主要亮点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会议指出,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宣传教育指示精神的体现,是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形式,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
会议强调,要加强执法司法活动力度,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普法责任,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有机结合,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民法典,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芦山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