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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建立法治工作站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时间:2020-10-14 17:58:08  来源:

  位于芦山县飞仙关镇凤禾村禾茂组的“川西药谷·禾茂田园”是一个规划面积1200亩,集旅游、观光、休闲、科普、餐饮等为一体的多功能农业综合体及乡村振兴示范区。今年4月以来,芦山县政法部门进一步延伸“1+8”基层治理模式中的法治职责,立足服务群众、服务游客、服务企业,建立“川西药谷·禾茂田园”法治工作站,着力提升源头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因地制宜 整合资源

  工作中坚持因地制宜,整合利用现有场所资源开展工作。一是整合现有场地解决办公场所。利用自管委办公场所设置警务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便民检诉服务工作室,以及调解室,做到资源整合利用。二是整合乡镇力量强化日常工作。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由飞仙关镇政法委员为负责人,镇派出所和司法所为常驻单位,负责法治工作站日常事务工作。三是整合县级政法单位和职能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县委政法委(县多解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入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工作站派员值班,或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派人到工作站开展工作。

健全制度 明确职责

  工作中充分发挥常驻、入驻单位(部门)职能作用,坚持以健全制度来规范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流程。对受理、登记、分流处置等工作的开展以流程图形式予以明确,既让工作人员按流程办公,又方便群众、游客、企业按流程办事。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常驻、入驻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和法治工作站定位制定9项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切实用制度管理工作人员、规范工作运行。三是强化工作联动。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既注重调解组织发挥作用,又强化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职能,对于跨部门以及疑难复杂纠纷由县委政法委(县多解办)加强工作协调,有效形成协作配合、联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围绕重点 主动作为

  工作中立足事要解决,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一是组建劝慰小组,深化“四级联调”机制建设。通过群众自愿自主、自建自管、自评自议,动员村组干部、“两代表一委员”、返乡“五老”、教师、医生等组建劝慰小组,根据需要每半年调整一次组成人员。全面推行申请登记、调前学法、依法调解、握手言和“四步”矛盾纠纷化解法,通过讲道理、动感情,将思想疙瘩消除在一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向基层延伸,整合消调、公调、劳调等调解资源,在禾茂建立调解室,扎实做好禾茂旅游、发展等专业调解。二是坚持“三室合一”,实行“三调联动”工作模式。针对部门分离办公和矛盾纠纷化解力量不集中的现状,实行“三室合一”(即村级警务室、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便民检诉服务工作室合一),将村级警务室行政调解、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便民检诉服务工作室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法治保障合职合力。三是坚持“三化同步”,实现平安禾茂共建共享。加快法治化建设,聚力在禾茂培养8-10名“法律明白人”,建立并落实“法治村官”制度,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动参与“自管委”议事决策,不断提升禾茂法治化建设水平。加快平安化建设,在禾茂组建一支5-7人的“红袖标”群众性义务巡防队伍,每月至少开展2次治安巡防、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同时,促进网格员履行好信息员、调解员、协管员、服务员、宣传员“五大员”职责,认真做好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不断提升平安禾茂建设水平。加快文明化建设,建立“德治教化”“道德积分”“道德档案”“以文化人”等制度机制,在禾茂持续开展“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星级文明户”“身边好人”等创建评选活动,引导村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

  今年4月以来,“川西药谷·禾茂田园”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法治工作站辖区共接处警21起,同比下降205.9%;矛盾纠纷6起(全部化解),同比下降230.7%,刑事、行政案件零发生。特别是在今年国庆、中秋大假期间,“川西药谷·禾茂田园”流动人口约3.5万人次,车辆1.2万台次,法治工作站服务群众1000余次,接受群众求助1起,未发生矛盾纠纷和治安、刑事案件。10月7日上午,一村民将拾得的挎包交到警务室,失主在领到挎包后感叹:“这儿的社会治安太好了,让我们在这里的旅游幸福感、获得感倍增”。
 

芦山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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