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学们,今天的早餐都光盘了吗?”“哪位同学来给我背一背《悯农》呀?”......这是阆中市司法局二龙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红土中心校给孩子们讲解《民法典》。
近日,阆中市司法局二龙司法所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民法典》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一绿色原则与校园绿色餐饮新风尚相结合,工作人员从法律的角度剖析了节约粮食、珍惜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孩子们知道节约粮食也是有法律规定的。
此外,工作人员还结合实际案例向孩子们讲解了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划定、个人信息保护、姓名权、监护权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让大家了解到对于未成年人而言,无论是还未出生的胎儿、不谙世事的孩童、还是朝气蓬勃的少年,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自己的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言一行,当学循法而行”,此次《民法典》进校园活动,让守法观念和节约意识深植于少年儿童心中,让良好的行为习惯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使法律成为青少年成长路上的“保护伞”,让我们的小小少年与《民法典》一起成长。(余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