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罗孝伟)12月4日,遂宁市在市城区中央商务区举行了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遂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总工会主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周霖临,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林等领导现场检查指导宣传活动。遂宁市直普法重点责任部门和船山区直普法重点责任部门参加集中宣传活动。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宣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十三五”时期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七五”普法期间遂宁取得的成就和特色亮点;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宪法法律进高校”等重点工作情况及成效;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情况、经验做法、成果成效和《遂宁市文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

为了确保集中宣传活动取得成效,当天,遂宁组织了法治文艺演出、普法重点部门设立宣传普法点、播放法治宣传教育视频、悬挂宣传标语、摆放法治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以及接受群众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同时,遂宁市依法治市办对参加集中宣传的单位进行巡回检查,并将宣传活动的成效纳入年终依法治市工作考核。
据悉,遂宁市、船山区两级部门共有60余家单位、近200名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参加活动,摆放民法典展板10个,悬挂条幅50余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五万余份,法治春联、法治年画2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周霖临一行认真督导了参加集中宣传的各普法重点单位,要求他们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以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为载体,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让每一天都是“国家宪法日”,让每一周都是“宪法宣传周”;要不断创新宪法学习宣传的方式方法,通过灵活多样的手段,喜闻乐见的语言,在潜移默化中使宪法知识家喻户晓、宪法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