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为推进和规范全区社区矫正工作,6月8日,遂宁安居区人大、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区司法局实施《社区矫正法》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敏,区人大副主任蒋文武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区社区矫正中心、三家司法所实地检查,通过查阅资料、询问工作人员、查看信息化系统等方式了解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建立、区、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社区矫正机构工作开展、经费保障、部门协作、档案管理以及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情况。随后召开了座谈会,检查组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的汇报,随后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进行交流,听取了意见建议。


杨敏表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社区矫正法》在安居区得到了正确有效实施,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程序规范,措施有力,监管到位,教育帮扶成效明显。
杨敏强调,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意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社区矫正法》,推动法律全面实施;压实责任,发挥区、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领导、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完善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创新举措,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性,根据犯罪类型,分类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结合实际,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