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带头学法普法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群众法律意识,加快推进乡村法治建设。近日,阆中市司法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分别在江南街道办事处、洪山镇、峰占乡等地举办全市第一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暨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蓝师斌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蓝师斌强调:要充分认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重大意义。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农村种种矛盾纠纷和实际问题的迫切需要。要高度重视,协作配合,推进“法律明白人”工程的实施。在农村开展“法律明白人”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定,也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工程浩大、任务繁重。要健全保障机制、明确任目标务,助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成为真正的惠民工程。要认真履职、切实发挥作用。参训人员要切实发挥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有力促进阆中市“法律明白人”业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培训会上,市司法局邀请四川纪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具有丰富基层经验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农民工维权、土地承包、家庭婚姻和赡养等多方面,通过以案释法同参训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加深了参训人员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同时,针对“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怎样当好“带头人”“明白人”,以及如何带领村民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做好农村矛盾纠纷调解进行了系统专业的培训指导。
本次培训会共组织江南、洪山、峰占等地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近300余人参加,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物品等共计2500余份。培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丰富了法律知识,拓宽了法治思维,今后,在自己带头学好法律知识的同时,会充分发挥自身示范带头作用,增强身为“学法用法示范户”及“法律明白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为更好地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余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