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日,蓬溪县大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7月31日凌晨,陈某驾驶小轿车从318国道某街向桥东街方向行驶,与张某停靠在道路右侧停车位上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部分受损,交警勘查后出具认定书认定陈某全责、张某无责,张某要求陈某赔偿车辆维修费及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双方争执未果,张某向大石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
接到申请后,大石司法所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于8月3日下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申请人张某指出,自己车停在路边停车位上,无缘无故被撞坏,而且撞得很严重,问了修理厂修车费用至少两万,要等两个多月才能有配件修好,自己修车期间上下班的交通费都应该陈某赔偿,要求陈某赔偿四万元。陈某表示确实是自己的错,但当时有急事才不小心撞到,最多赔一万修车费,交通费怎么可能赔。双方争执不下,调解一时难以继续。
对此情况,工作人员与张某、陈某单独沟通,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双方释法明理,经过工作人员“情理法”的沟通协调,历时三个多小时,陈某最终同意赔偿修车费和交通费,张某也表示愿意接受,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赔偿款。
至此,一场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在大石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下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