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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起火生纠纷  三次调解“灭火”化干戈
时间:2024-12-30 20:58:08  来源:

  近日,仪陇县司法局金城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火灾引发、涉及五方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履行赔偿手续,及时高效化解矛盾,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今年夏天罕见高温,天气异常干燥,2024年9月,仪陇县金城镇五福饭店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引燃了隔壁郑某、林某、曹某三人房屋,同时烧毁了曹某经营的小卖部房屋和全部商品,火灾造成五福饭店和郑某、林某房屋损失严重。经了解,五福饭店房屋为陈某所有,纪某为承租人,郑某、林某、曹某三人多次和纪某、陈某协商赔偿事宜,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万般无奈之下,郑某、林某、曹某三人向金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金城司法所申请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详细查看了房屋、财产受损情况和消防部门提供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走访了解当事人的基本诉求,在全面梳理案件经过和当事人诉求后,因该案件涉及当事人较多,情况较为复杂,工作人员决定通过三次调解分块化解此次纠纷。

  第一次调解:从易入手,高效化解

  因曹某涉及赔偿数额较大,案情较为复杂,工作人员便先组织纪某、陈某、郑某、林某四人到金城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过一番释法明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纪某、陈某共同赔偿林某五万元、郑某三万元,纪某负责将郑某房屋修缮至火灾前水平。

  第二次调解:针锋相对,另辟蹊径

  调解纪某、陈某、曹某三人的纠纷是本次调解工作的一个重难点,在第一次与曹某沟通时,曹某态度坚决、言语强硬,要求纪某、陈某赔偿小卖部全部财物损失、装修费用及误工费等共计48万元,但无法提供费用结算证据。同时,曹某多次阻挠纪某正常房屋装修施工,拖延装修进度。眼见双方矛盾越来越深、分歧越来越大,一时难以调和,工作人员再次找到曹某,从打官司的必要支出、法院可能作出的裁判和纪某、陈某的财产状况等角度出发,对曹某进行劝说,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下,曹某态度软化,开始认真倾听工作人员给出的意见,并咨询了律师类似案件解决办法。

  第三次调解:情理结合,定分止争

  11月1日,工作人员再次组织纪某、陈某、曹某进行调解。经过工作人员一番明法析理和耐心劝解,纪某对自己的疏忽大意向曹某道歉,曹某也对这段时间阻挠纪某施工向纪某道歉,纪某、陈某参照火灾事故认定书对曹某提出的赔偿进行逐一核实,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纪某、陈某共同赔偿曹某255000元,并当场转账支付。至此,一个由火灾引发、历时一个多月的赔偿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仪陇县司法局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基层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培养了一支懂法律、明事理、重公正、严纪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今年以来,仪陇县司法局成功化解人身损害赔偿、大额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复杂疑难案件30余件,不仅节省了大量行政成本,还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诉讼、代理费用,更为基层治理作出了较大贡献,赢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李伟华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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