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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到他人银行卡取现2万 蓬安一男子怕“遭”主动投案
时间:2016-03-04 10:32:50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程睿 王海波)男子走亲戚时丢失钱包,被人拾到后取走了银行卡内20000元,情急之下连忙报警。就在警方侦破案件过程中,拾到“香馍馍”的犯罪嫌疑人生怕事情败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月19日,仪陇籍男子吴龙正在蓬安县鲜店乡亲戚家谈笑风生时,突然收到一条取款短信提示:“您尾号****的账户02月19日18::28ATM取款支出3000元,余额******”。吴龙意识到,存在卡里的钱被人取了,可卡在自己身上啊。吴龙下意识一摸,钱包丢了,卡里储蓄可是家里修房的钱。吴龙旋即给银行打电话挂失,可等办完挂失业务后,卡里的余额仅剩700余元,吴龙忙向蓬安警方报案。
接警后,蓬安县公安局金溪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现场核实,吴龙丢失的卡确实被取走20000元。
要尽快找到取款地点,找到取款之人,民警放弃周末休假,仔细分析案情。经民警缜密调查研判,最终锁定作案人在石梁乡信用社ATM自动取款机取款。
找到取款地点,通过监控了解到取款人的外貌特征,民警总算舒了一口气,眼看就能找到取款之人,案子就快告破。可是当民警走访调查时,石梁乡竟无一人认识此人。
会不会是作案人路过石梁乡取款后就离开了?就在民警逐一摸排时了,2月27日,自称拾到钱包的陈某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陈某交代,2月19日那天,他前往唐某家,途径孔雀垭时,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300元现金和几张银行卡。本打算留下300元现金,其他还是丢在路上。就在准备扔的时候,见有张银行卡上有一串数字,陈某猜想可能是密码,于是抱着试试的心态前往石梁乡信用社,在ATM自动取款机上陈某用卡上的数字尝试输入,果真是该卡的密码。经查询,卡内具有金额20700余元,觉得捡到一个“香馍馍”的陈某先后分7次取走卡内20000元。
事后,陈某交代,当时捡到钱包后,就是想看看卡里有钱没,谁曾想不但有钱,而且给取了出来,整整20000元。看着20000元现金,陈某并没先前激动,而是渐渐后悔起来,本想一走了之,想到事情迟早会败露。陈某经过内心一番挣扎后,在其亲属的陪同下,前往金溪派出所投案自首。
办案民警表示,陈某拾得银行卡后,冒用持卡人身份,将卡内存款取出的行为属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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