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钟金位 淡荻雅)刘某在为房屋贴外墙砖时,护栏突然断裂,致其从支架摔下,造成九级伤残。未料赔偿产生纠纷,刘某无奈诉至岳池县法院。
刘某称此房屋系孙某承包为杨某修建,雇主孙某、房主杨某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孙某指出刘某系该房屋内外墙粉刷及贴外墙砖的承包人,其应自行承担责任;杨某赞同孙某的观点,并表示已将房屋修建承包给孙某,刘某的受伤与自己无关。
“案件当事人矛盾突出、争议较大,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很难认定与划分双方责任。该案如处理不当,极易出现双方当事人都不服判决而上诉的结果。”承办人钟法官暗自忖度。
想到当事人本为邻里,钟法官决定对其单独单边做调解工作。他告诉刘某:“诉讼请求不等于诉讼结果,在保护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需合理诉求,邻里和睦远胜于蝇头小利。”并对孙某进行法律宣传,让其了解雇佣关系中的赔偿问题,将道德和法律相结合,充分利用邻里感情,细致地做思想工作。
经过法官三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孙某愿意承担责任,给付刘某五万元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