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魏川力)一男子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仍拒绝归还欠款,因而被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纳入了网络失信人员名单。近日,该男子主动与法院联系,央求以自己的旧卡车一辆抵偿债务。
2013年9月17日,家住苍溪的张某向南充某公司借款50980元。但其后,张某在归还其中5000元后,就再未归还。公司遂向南充市顺庆区法院起诉,法院于2015年4月判令张某偿还剩余欠款及利息,但张某仍未履行债务,公司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桂芳彪受理后,来到苍溪找到了张某并通知其履行债务,但却遭到对方拒绝。桂法官遂决定将其列入网络失信人员名单。这样一来,张某欠债不还的事情,不但被弄得尽人皆知,脸面无光。而且银行贷款、生产经营乃至于生活出行,都受到了了严重影响。张某无奈只得于近日主动与法院联系,央求用自己的一辆旧卡车抵债。2016年3月25日,顺庆区法院组织8名干警来到苍溪,依法对车辆予以扣留,并定于近期对其评估拍卖,以拍卖的价款抵偿所欠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