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兰星铄 记者郭建坤)3月22日13时许,仪陇县公安局五福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金城至五福的村社公路上有人驾驶车辆并使用气枪打鸟,请立即出警。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在五福镇黄家村的村社公路上将该可疑车辆挡获,现场查获高压气枪1只、铅弹65发、汽瓶2支。
经查,该气枪为何某某所持有,当日上午9时许,何某某与其他四人共同商议携高压气枪外出打猎后驾驶面包车从金城镇出发,沿村社公路行驶并使用气枪射击野鸡、竹鸡等,期间何某某负责射击猎物,其他四人分别负责驾驶车辆、捡拾猎物。
目前,违法行为人何某某对其非法携带枪支的事实供认不讳,该四名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