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郑棹 淡荻雅)杨勇与杨金是同组村民,两家相邻而居。2015年10月的一天,因一只鸡的归属问题,两人争执不休,大打出手。
杨勇被杨金打伤,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村委会和辖区派出所多次调解,杨金都不肯赔偿。迫于无奈,杨勇向岳池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曾晓洪认真详实地了解原委,摸清事实和矛盾焦点,将两人通知到顾县法庭进行审理。他从法律的角度打比方,从情理和道理给杨金做解释。通过半小时的调解,杨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心底愿意对杨勇进行赔偿,当庭兑现3000元医疗费。
至此,一场为鸡起武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在曾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成功化解。
(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