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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女子以给他人介绍女友为名 自唱双簧诈骗财物被判刑
时间:2016-05-05 10:56:44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陈晶 雷悦)“男子而立之年未婚,父母到处托人介绍对象,殊不知遇上了骗子,被骗钱财近万元。近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以给他人介绍女友为名诈骗他人财物的案件,被告人陈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的刑罚。
今年37岁的陈某是南充市嘉陵区下辖某乡的一名普通农民,自身两次离婚,家庭破碎,自己独立抚养小孩,生活拮据,赚钱欲望强烈。2015年2月,陈某得知本村的大龄青年刘某(29岁)未婚且父母着急为他介绍对象的消息后,主动提出要给刘某介绍女友。刘某父母非常高兴,希望尽快促成儿子亲事,但因为女孩和刘某性格、年龄等各方面不合适而未成功。春节过后,眼看儿子即将外出务工,而女友的事儿还没有着落,刘某父亲又焦急地找到陈某希望她尽快帮儿子物色合适的女孩。因自身经济困难且刘某父母替儿子张罗对象的心情又如此急迫,陈某便有了冒充适龄女孩对刘家实施诈骗的意图。
年后,陈某便告知刘某父母,自己家亲侄女陈某今年20出头,人品好,在嘉陵区某幼儿园当幼师,现在单身,父母也着急替她找对象,女孩非常适合刘某。刘某父母听说后,满心欢喜,央求陈某促成这门亲事。在取得刘某父母信任后,陈某就假冒陈某用自己另一个联通号码与在广东务工的刘某联系。为防止刘某听出自己的声音,识破骗局,陈某假冒陈某一直用普通话与刘某电话聊天。
经过一段时间的言语交流后,陈某开始实施自己预谋已久诈骗活动。
2016年3月初,陈某以陈某要去广东探望刘某,苦于没有足够的路费为由,骗取刘某父亲2000元,后又用各种理由推脱未前往广东;3月20日,陈某又假冒陈某谎称手机坏了,要求刘某帮自己买一部新手机,刘某遂以1499元的价格在京东网购买一部小米3邮寄给陈某;4月初,陈某又假冒陈某谎称自己的胃有问题,需要去医院检查治疗,骗取刘某1500元;4月19日,陈某又假冒陈某谎称自己要去新疆看望姑姑为由,骗取刘某2000元;5月,陈某又假冒陈某谎称自己胃病手术后感染,需要再治疗骗取刘某2000元。在花费近万元仍未见着陈某本人的情况下,刘某父亲前往陈某之前提到陈某工作的嘉陵某幼儿园寻找陈某,但院方却告知幼儿园并没有名叫陈某的教师。刘某父亲遂报警。
2016年4月15日,嘉陵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涉嫌犯诈骗罪向嘉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给刘某介绍女朋友为幌子,并冒充要介绍的“女朋友”,以“女朋友”的名义索要财物,骗取刘某及刘某父亲现金共计人民币7,500元和一部价值人民币1,499元的小米手机,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案发后,陈某自愿认罪,并退清了全部赃款,退还了手机,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法院判决: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7000元。
据了解,陈某是有一名叫陈某的侄女,但该女孩才18岁且未与刘某有过任何联系,对整个诈骗活动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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