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蓉 田维兵)“真没想到我能够再次回到教室,回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身边。感谢检察官哥哥姐姐给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加倍珍惜,不让青春再犯迷糊。”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海(化名)在给射洪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的一封来信中这样写到。
小海是射洪县某职业高中一年级学生,今年年初其因在大街上的不文明行为被他人看见,其误认为别人在骂自己,遂持匕首将两路人捅伤。该院未检科受理该案后,在综合考察其平时表现、监护条件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之上,对小海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让他重返校园继续学业。长期以来,该院未检科在办案中坚持依法、教育、矫正原则,以有利于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为办案准则,注重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双向保护,积极创造不捕不诉条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寻求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今年来,该院未检科在案件办理中不批准逮捕率达60%,诉前非羁押率达70%,案件不起诉率达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