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佘朝礼 黄洁琼)挂靠在建筑公司名下,签订虚假合同项目,诈骗他人钱财35万元,最终落得个锒铛入狱的可悲下场。近日,被告人吴某胜被巴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退赔受害人现金25万元。
家住四川省大英县蓬莱镇的吴某胜常年游走江湖,头脑活泛,嘴上功夫十分了得。近年来他混迹于巴中建筑市场,挂靠在某建筑公司名下,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大老板,于2013年4月与巴中南龛文化产业园开发商签订了《巴中市南龛文化产业园工程承包协议书》。但无奈其“腰力不硬”,未能足额交纳保证金,致该合同未能生效,亦未进场施工。拿到合同的吴某胜动起“歪脑筋”,干起了合同诈骗的罪恶勾当。他以转包工程的名义,先后与包工头边某、王某、赵某某、李某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收取上述4人履约诚信金35万元,除退还给李某10万元外,余款被其肆意挥霍一空。受害人举报后,2014年9月29日,巴州区公安分局将吴某胜抓获归案。
巴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签订虚假合同的手段,诈骗他人钱财3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触犯了《刑法》第224条之规定,构成了合同诈骗罪,应予刑事处罚,并应全额退赔被害人的损失,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