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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七旬老翁命丧医院 医调中心化解纠纷
时间:2016-05-13 13:55:53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唐聪 肖珊)5月10日,一起涉及20余人,僵持近一周的一起医疗纠纷在仪陇县司法局医调中心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得到顺利化解。医患纠纷的解决不仅保障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同时也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5月9日,县医调中心接到县某医院电话,来电者称医院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医院通过与死亡患者家属协商无法达成协议,纠纷恶化,请求医调中心派员组织调解。
接到请求后,医调中心迅速反应,立即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了解具体情况。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询问得知:死者名叫王家权(化名),70岁,男性,5月5日因查出患有前列腺肥大增生,在该医院接受手术住院治疗。5月7日,患者突发呼吸心跳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医院医生未尽到医治职责,不重视病情,最后导致患者死亡,应承担患者死亡的绝对责任,请求赔偿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而医方则认为,患者身高160cm,体重246斤,属于极度肥胖,同时伴有严重呼吸暂停综合症,再加上死者生前本身身体素质差,年事已高,猝死是疾病发展的自然转规,医方无明显过错责任,但愿意给予家属人道主义援助1万元。三天以来,就疾病医治、病情发展和医方有无过错等方面,医患双方多次进行协商,但无任何成果,且矛盾更加激化,尤其是死者家属对医方敌对情绪严重。
仪陇县司法局医调中心工作人员在综合该事件相关信息后,组织双方开展调解。鉴于双方无法就损害与结果达成一致意见,便建议双方在请求补偿金额方面进行协商,双方表示同意。5月10日上午,经过不懈努力,医院方表示愿意将人道主义援助金额提至4.5万元,但死者家属坚决要求一次性补偿10万元,且不愿做出任何让步,双方僵持不下,始终无法达成协议。工作人员决定暂时中止调解,建议双方再作冷静思考。10日下午,应医患双方的再次请求,调解重新开始。因死者家属在场人员众多,调解意见难以协调,工作人员在现场充分运用“分流调解方法”(只与主要亲属交谈)和“背对背调解方法”努力弥合双方心理落差。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鏖战,双方最终在5万元的补偿金数额上达成一致,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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