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辜羽金)5月26日晚,一辆小车撞坏岳池城区一个路口的红绿灯装置后逃逸。司机到案后承认,事发后心里也害怕,但看到当时天下大雨,光线不好,认为天公作美,公安机关不会发现,所以驾车逃离。昨日,记者从岳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目前,肇事司机因撞毁公共交通设施后逃逸,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据介绍,5月27日上午,岳池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位于县城翔凤大道与银城大道交叉路口的移动式红绿灯被损坏,无法正常工作。经现场勘查,该红绿灯装置有明显的凹陷痕迹,很可能是被车辆撞击造成的。
民警通过调取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发现,5月26日晚11时许,一辆白色小车经过该路口,撞倒红绿灯后,迅速倒车驶离现场。
由于事发时正处于深夜,天又下着雨,光线不好,加之监控视角等原因,根本不能看清肇事车号牌。民警根据肇事车辆的特征沿其行驶轨迹开展天网追踪,经大量细致工作,终于锁定了车牌号为川X##670的白色标致越野车为嫌疑车辆。
经查询车辆信息,民警随后电话联系到了车主胡某(女,现年40岁,岳池县北城乡人),要求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迫于警方压力,7月31日,胡某到交警部门供述了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表示愿意承担被撞设施的损失,对自己当初心存侥幸逃逸的行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