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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家庭暴力引纠纷 法律援助促和谐
时间:2016-06-14 16:55:32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张敏)2016年5月4日,一位妇女头缠着纱布,浑身是伤的来到了南充市高坪区小龙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见状急忙扶其坐下,询问究竟发生了何事。
交谈过程中,妇女始终眼含泪水,几度哽咽至无法言语。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询问和精心的安抚下才断断续续地讲述了事情的经过。该名妇女姓张与丈夫于1988年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女,并共同修建新房一套。原本夫妻两人相敬如宾生活也算幸福和睦,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丈夫于2009年检查出胃癌晚期,不久便去世。在丈夫去世后,张某便与女儿和公公王某共同居住,并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和重担。由于王某重男轻女,时常对张某和孙女言语羞辱。2015年年末,张某与孙某结识并共同居住,在孙某入住后,张某与公公的矛盾急剧恶化。公公日日恶语相向,张某感念公公以往的照顾以及老人孤苦无依,便一再忍耐退让,谁知公公竟变本加厉最后居然拳脚相加。张某曾找居委会和妇联组织寻求帮助,但收效甚微。听到周围群众说法律援助工作站能够帮忙解决,张某遂来到小龙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帮助其取得与丈夫共同修建的住房的所有权。
在接受张某的援助申请后,工作人员立即着手展开调查,一面走访了张某所住街道邻居,了解事实情况;一面向派出所询问了解报案记录,为组织双方参与调解做好了充分的准备。2016年5月6日,工作人员组织张某与公公王某进行面对面调解。王某一口否认对张某实施过暴力行为,直至工作人员拿出证据后,王某才不得不低头承认。但王某坚决不放弃房屋所有权,调解被迫陷入僵局。
5月9日,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一起再次前往王某家中,向王某宣讲法律,告知其家庭暴力是一种被社会所摒弃、被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了解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后,王某承诺今后绝不再犯。鉴于王某和张某已然伤了感情,继续生活对孩子和双方实在勉强,工作人员在对张某遭遇表示了同情和理解后,开始做起张某的思想工作。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下张某表示愿意与王某好好商量。
在双方关系有所缓和后,近日,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劝告双方各退一步。在长达两小时的劝说下,最终,张某和王某在小龙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组织和见证下达成了协议:由张某每月支付王某300元生活费;王某自愿放弃张某与丈夫共同修建新房的继承权,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绝不使用任何方式的暴力对待张某及其孙女。
“或许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家里面的事就应该关起门来自己解决,但“家庭暴力”绝对不是仅仅是家里的事,而是一种被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当遭遇了“家庭暴力”我们不应该沉默,而应该勇敢地举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龙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如是说到。近年来,小龙司法所积极开展为本辖区妇女儿童提供“心贴心”法律援助等一系列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有效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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