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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气方刚难以控制性欲 引狼入室酿成强奸惨剧
时间:2016-06-27 11:25:30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石芳 杨林居住在武胜县鸣钟乡的刘某现年16岁,读完初中就辍学在家,在父母的催促下,刘某来到武胜县县城里找工作。位于县中心的一家快餐店老板谢某看刘某忠厚老实,身强体壮,就留下刘某让他为自己打工,并为他提供了食宿。
一日,刘某将自已的手机交给谢某6岁的女儿玩耍,一番哄骗后在谢女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将其抱入自己的卧室,退掉其裤子,在卧室的床上对她进行了奸淫行为。正在实施奸淫行为的过程中,谢某破门而入,刘某落荒而逃。案发后,刘某主动到武胜县公安机关进行了投案自首。
刘某奸淫幼女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但念在其有自首行为,且作案时只有16周岁,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后,武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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