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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车被扣 悄悄“取回”触刑律
时间:2016-07-14 18:01:10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汤志斌)私家车因非法运营被扣,趁夜深人静时偷偷“取回”,不料触犯了刑法。近日,岳池县公安局将私自“开”走被扣车辆,涉嫌盗窃罪的杨某、刘某等人抓获归案。
 杨某、刘某、曾某等人是岳池县天平镇人,他们购买了两辆商务车在达州渠县从事非法客运业务。3月下旬,杨某、刘某、曾某等人驾驶车辆从事非法运营时,被渠县运管所工作人员现场查获,经过询问,几人对非法营运的事实供认不讳,办案人员依法出具了车辆扣押证明,将车辆停放在运管所租赁的停车场内。在等待处罚的日子里,杨某等人密谋:找机会把车开出来,只要运管所发现车没了,就没有把柄继续追究罚款。
 4月1日晚,杨某等人找到机会,发现停车场守门的师傅出去吃饭,便撬开铁门,用备用钥匙发动车辆,把两辆车偷出来,并直接开回了老家天平镇。停车场发现车辆被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通过监控录像发现,盗窃犯罪嫌疑人正是车主杨某、刘某等人。发现杨某、刘某等人潜逃后,渠县公安局将几人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进行追捕,并请求岳池县公安局协助。6月,岳池县公安局成功将杨某、刘某等人抓获,并追回了被盗车辆。
 据悉,杨某、刘某等人的车辆因非法营运被运管所扣留,其实车辆已经处于国家强制力的合法控制、监管之下,应视为“国家管理下的公民的私有财产”。按照规定,杨某、刘某等人要拿回自己的车子只能通过正当渠道,在履行完合法手续后才行。而杨某、刘某等人却简单地认为车辆还是他们的,并悄悄“开”走了被扣车辆,构成了盗窃罪。目前,杨某、刘某等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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