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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心调解解心结 精神病妻终解脱
时间:2016-07-14 18:47:15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王骞)近日,现年50岁的文某来到蓬溪县人民法院,要求与59岁的丈夫曾某解除婚姻关系,然而棘手的是这位曾某是名精神病患者。涉及到精神病患者的离婚纠纷案件有着诸多棘手之处:患者的行为能力如何认定?这需要鉴定机构的专业认定。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需要确定法定代理人。是体谅精神病患者配偶的不易还是充分保护精神病患者作为弱势群体的权益?无论是判离还是判不离,这类离婚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有一方受到伤害。如此,调解就成了解决精神病患者离婚纠纷的最好途径。
承办法官接案后与原告文某耐心沟通,文某称她当年受到曾某及介绍人的蒙骗才嫁给有精神病史的曾某,婚后曾某也经常在外惹是生非,给她带来了不少麻烦,为此双方经常争吵,曾某还经常对她施暴,二十年前她就离家打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希望法院能够判决离婚,解除她这些年来作为精神病人妻子的痛苦。
由于本案被告曾某几年前就被儿子接到兰州去生活,沟通十分不便,然而承办法官并未放弃,孜孜不倦的屡次打电话与曾某及其儿子沟通,向他们转达文某这些年独自打工抚养儿子的不易,曾某的儿子也表示体谅母亲的辛苦,愿意给父亲做思想工作。最终,经过承办法官反复磋商、循循善诱,曾某表示同意离婚,曾某的儿子作为父亲的法定代理人,也在调解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同时,为了保护精神病患者的权益,承办法官也与曾某的儿子对曾某未来的归属进行了沟通,曾某的儿子表示虽然父母离婚了,但是自己与父亲的血缘亲情不会改变,以后将会由他负责照顾父亲。
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精神病患者的权益得到了保护,精神病患者配偶也终于从这段由“隐瞒”开始的不公平婚姻中解脱出来,这件离婚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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