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苟熙海 文\图)4月28日,船山区政府非税收入委托地税代征直缴入库试点工作协调会暨启动仪式在船山区地税局召开。
启动仪式上,随着全省首张排污费收入缴款书的成功开具,标志着我省成为继湖北和山西之后,第三个对排污费实现代征的省份,是首个对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等其他6项费用实现代征的省份。
会上,船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永宏就非税收入委托代征直缴入库试点工作前期准备情况作了汇报。随后举行了委托代征协议签字仪式,陈永宏和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清进行现场签字。
船山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陆京会表示,非税收入委托地税代征工作是一项改革创新之举,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船山区委、区政府全力支持此项工作,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会尽力第一时间解决,希望此项工作能在船山生根,在地税发芽。对改革中涉及到的区直部门、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深度参与其中,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思考、解决问题。同时也希望区地税全体干部职工继续发扬锐意创新、攻坚克难的精神,做好代征工作。
遂宁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郎卡扎西对船山局此举给予了充分肯定,对非税收入委托地税代征直缴入库的优势和益处进行了详细分析,进一步提升了与会人员对于做好非税收入委托地税代征直缴入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郎卡扎西指出,第一张排污费收入缴款书的开具具有里程碑意义。船山区局先行先试,开创了全省全市先河,但接下来的任务会更艰巨,在试点中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各部门配合,积极探索,认真总结,为进一步推广做好经验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