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表扬2018年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9〕295号),对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国家税务总局阆中市税务局荣获“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阆中税务局党委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践行为民宗旨、密切干群关系、锻炼干部能力的重要手段,积极主动承接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求,对帮扶的5个贫困村分别派出4名第一书记和7名驻村工作队队员,落实232名干部职工的帮扶责任。先后投入资金360余万元,用于363户贫困户、2030户非贫困户的种养殖业发展;协调财政资金470万元,修建水利设施4个,村级道路4条,打造村级文化阵地5个,扶持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基地5个,贫困村人均年收入提高2000元,解决了联系帮扶村助医、助学、助困等难题,进一步密切了乡镇干群关系,厚植了党的执政基础,同时也提升了税务干部队伍素质。下一步,阆中局将牢记使命担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细做实脱贫攻坚“回头看”大排查工作,不断巩固脱贫基础,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阆税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