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卖小哥小张送餐忙碌了一天后,电瓶车没电了,返回家中给电瓶车充电的间隙,电瓶车停在楼下未上锁人便上了楼。21点左右,小张下楼发现车不见了,在确认家人没有骑走后,小张第一时间查询了自己车辆的定位,并将得知的车辆大致位置在自己工作的外卖工作群里发出,请附近同事们帮忙留意,附带描述了自己车的外形及车牌信息。
大约10分钟后,小张得到了同事小虎的消息:车找到了,小偷也抓到了!
原来同事小虎当时就在定位附近的小区送外卖,看到消息后就在附近帮忙找,正好碰到盗走小张电瓶车的赵某,当时赵某正在拆卸,车身寻找小张的电瓶车的定位系统。小虎上前抓住赵某,赵某先是低声请求小虎放过他,见小虎不肯,便脱掉衣服,用手去卡小虎的脖子企图趁其慌乱逃跑,小虎大声呼喊下,周围群众上前帮忙,并拨打了报警电话。几分钟后,赵某老老实实地被民警带至派出所。赵某家住射洪,身上的剪刀、扳手一应俱全,民警进行询问时,赵某却称自己是来考察水果摊,剪刀是用于修剪水果的枝丫。

民警一再盘问,赵某终于合盘拖出自己的犯罪行为,原来这所谓修剪果蔬枝丫的剪刀是盗窃电动车的工具。赵某通过剪断车头电源再接上启动的方式盗走电瓶车,得手后迅速逃到隐蔽处拆下定位,骑行到外地转卖。不久前同是大英县的冉女士的电瓶车就以这种方式被赵某盗至船山区卖给了路人,所得的650元赃款被赵某挥霍一空。
一次得手,没隔几天,赵某又从老家射洪搭顺风车再次来到大英,寻找目标,正好碰上了小张,发生了上述一幕。
因赵某于2017年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5年内再犯盗窃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结合其自愿认罪认罚情节,11月18日下午,大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赵某作出判决,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