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1月7日上午,遂宁市城管执法局召开城管执法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专题会。
会议集中学习了全省长江黄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督导现场会议精神、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并对1月5日省环委办暗查暗访中涉及遂宁市的两个问题情况进行了通报。传达学习了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精神,并对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干部职工部要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领会建设绿色遂宁的重要性,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力量凝聚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上来,切实做好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要协同主管部门,运用科技手段,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排查城市建设、管理、运行中频发高发的各种环境污染问题,建立全覆盖、高精度的自查问题台账。要聚焦执法主责主业,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基础上,严厉查处一批典型案例,用法律的“牙齿”疼醒污染环境的违法责任人。
要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发现、快捷处理、全面整改环境污染问题。要强化督查督办和考核问责,综合运用群众监督、新闻监督、科技监督等手段自加压力,通过暗访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督查,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挂牌督办、追责问责,确保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得到严格管控、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