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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 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行动
时间:2021-01-20 17:34:57  来源:

  本网讯(黄雪华)为严厉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切实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1月20日,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携手遂宁市森林公安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老板,你们店里现在卖的鱼都是从哪儿进的货?麻烦把进货发票凭证给我们看看。”当日上午,联合检查组一行深入遂宁过军渡、涪江沿岸等周边水域检查是否有非法捕捞现象,并前往遂宁各大农贸交易市场,对市场现有的水产品及水产制品销售经营户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检查了各水产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经营的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

  活动中,检查组一行向经营户、消费者宣传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相关政策以及关于严厉打击市场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规定,号召商家以及市民要强化自我环保意识,自觉抵制“野生鱼”、“野生江鲜”,若发现有商家贩卖非法野生水产品可拨打12315有偿举报,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售、群众不食”的良好氛围。

  据悉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遂宁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响应,精心组织,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222人次,全市共检查水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场所10328个次,清除含有“江鲜”“河鲜”字样店招、广告牌170块。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同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斩断长江流域渔获物的交易、生产、加工、经营链条,建立完善常态长效市场监管机制,为确保在“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中履好职尽到责。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7台次,检查水产品经营单位15家未发现经营销售“野生鱼”、“野生江鲜”的违法行为,对未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规定现场下发当场处罚和责令整改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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