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民生关注
 
射洪市司法局 严肃刑罚执行 捍卫法律尊严
时间:2021-04-21 10:15:48  来源:

  近日,射洪市司法局积极配合市公安局工作,三日内从四川到陕西再到甘肃,再从甘肃回到四川,跨越三个省往返一千七百余公里,终于将被裁定撤销缓刑后网上追逃的社区矫正对象张三(化名)顺利收监执行。

  张三因犯介绍卖淫罪,被上海金山区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同时宣告缓刑六个月。判决生效后,张三到射洪市社区矫正中心入矫报到,矫正中心通知其三天内到辖区沱牌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但张三自此再未露面。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入户查找等多种方式与其联系,通知其依法接受社区矫正考验,但严肃的告知,耐心的劝诫,语重心长的劝说后,张三仍拒不接受社区矫正,并擅自离开执行地,超过一个月。射洪市社区矫正中心依法向原判法院提请对张三撤销缓刑建议,后原判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张三缓刑,对其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拘役6个月。因张三离开执行地后一直失联,执行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射洪市公安局对其进行了网上追逃。

  沱牌司法所所长介绍说,在甘肃那边派出所见到张三时,她一直沉默不语,看得出她眼中复杂的情感:有无尽的后悔、有对家人的思恋、有对自由的向往、有对未来几个月的担忧……作为女性,很同情她,但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觉得她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一直以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多种方式不厌其烦地联系她和她的家人,试图劝诫她,希望她悬崖勒马,但她仍然心存侥幸,企图逃避监管,认为自己犯罪情节轻微,毫无在矫意识,不接受监管,可是只要是犯了法,无论情节大小,无论刑期长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都终将难逃法网。

  社区矫正的特殊性质可以使监管对象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通过社区矫正执行机构的监督管理,借助政府、社区、社会爱心人士以及亲人的帮助,更好的适应社会并且回归社会。但社区矫正不是法外之地,司法局作为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必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社区矫正队伍的专业能力,严格执法,严肃刑罚执行,提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