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民生关注
 
  南充市中心医院医生为病人做了两个假脑积水手术?医院回复来了
时间:2023-08-19 21:55:17  来源:

  2022年10月28日南充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医生为我妈妈(以下简称病人)做了侧脑室腹腔分流和三脑室造口两个脑积水手术,但术后头部CT检查脑积水没变,而且,DR胸、腹部片检查及腹部彩超检查均看不见腹腔里有分流管。大致情况如下:

  2022年10月13日,因肝功能不全入住南充市中心医院消化内科。10月17日头部CT检查有脑积水,脑水肿、脑室扩大,该院神经外科医生会诊后说有手术指征。之后转入神经外科,术前,病人的主治医生冯浩对我说:“病人需要做侧脑室腹腔分流和三脑室造口两个手术,且是同时做”(没告知手术费用)。因病人年龄和身体状况的原因,我要求神经外科何主任为病人手术,否则放弃手术。冯浩医生同意了我的要求。并于2022年10月28日为病人做了“侧脑室腹腔分流和三脑室造口”两个脑积水手术。术后第二天我向冯浩医生咨询手术结果时,他说:“手术是何主任做的,手术成功,泵也是通畅的,效果很难说,如果分流管堵塞不要去管它,这种病人该走了,这次躲过了,下次就躲不过,病人走了对她和你们是一种解脱”(术后多次对我说病人该走了)!

  之后,我问冯浩医生病人是什么性质的脑积水,他一会儿说梗阻性,一会儿又说是交通性,最后说交通脑积水和梗阻脑积水只是一个影像学的概念,交通、梗阻都不好说,侧脑室分流和三脑室造瘘一起做是最好的,它是同一个道路把两种手术一起做了,三脑室造瘘是顺带做的。

  期间,我发现侧脑室腹腔分流管可调压阀门的位置在头顶上凸起的,并非神外科其它医生描述的在侧耳后,更没有医生描述的按下去弹起来的功能。并且,术后第二天的头部CT检查和三个月后的头部CT检查结果与术前的头部CT检查脑积水结果没变化,DR胸、腹部检查和腹部彩超检查均看不见腹腔里有侧脑室腹腔分流术的分流管。(特意要求查腹腔看分流管情况)!问其原因,冯浩医生说:“脑积水是缺血缺氧引起的,脑积水不一定有改变,脑积水就是脑室的形态,脑缺血缺氧、脑组织萎缩,如果要强行压缩下来脑室要恢复到正常脑室形态会引起硬膜下的出血,出血原因是骨头和表面会产生东西。如果发生堵管不要管它,做了三脑室造瘘,三脑室可能恢复一个新的循环,可以通过三脑室引流,无特殊症状不处理,DR检查看不见腹腔分流管"我又问:“现在怎么知道病人的颅内压是否正常?他说:“手术前测了的,现在测又要穿刺,颅内压力看检查片子(CT或核磁)”。腹部彩超检查时,我问技师腹腔分流管在腹腔里的情况时,技师说;“现只看得见腹腔里的水多水少,水少分流管被肠子包住了,看不见分流管,如果水多的话肠子浮起来了就看得到管子,现在看不见管子”。

  今年2月13日,病人带着脑积水、脑水肿、脑室扩大、面部发红、发肿、耳朵上汤圆般大的囊肿入住到医生建议去的友豪颐养院。

  病人出院后,我发现医院提供的病历里手术术者签名是冯浩医生本人,并非是我要求和他说的何主任签字 。

  花费10多万元,医生为病人做了两个“脑积水”手术,为什么脑积水没变,反而会出现头朝一边偏、呕吐、流口水等不良症状呢?病人的脑积水到底有没有手术指征?侧脑室腹腔分流术和三脑室造口术到底是不是一个口进去?需要顺带做吗?什么检查才能看见腹腔里的分流管?所用材料与实际相符吗?冯浩医生自己为病人做的手术,为什么术前术后要骗我说是何主任手术的呢?

  为此,我于5月10日将投诉材料交到医院,要求调查事情的真相,并要求医院提供给我妈妈用的价值4万元左右的5档可调压分流泵及腹腔分流管的条码、名称(品牌及外包装图片)、型号、规格。7月10日,医院回复我的函里提供的产品材料条码扫描查无结果,我投诉相关检查看不见腹腔里有分流管问题,医院提供了一张三维成像的胸部CT图纸,但是,病人当时并没做三维成像胸部CT检查。而且,那时病人身体里有三根管,即:鼻食的胃管、大臂下输液的PICC管、侧脑室腹腔分流管,医院提供的三维成像的图片上只有两根管状影!现因病人出现头朝一边偏、呕吐、流口水等不良症状,我多次找医院检查并视频取管,院方拒不负责!


 


 


 


 


 


 


 

  以上所说全部属实!在此,我请求有关部门切切实实展开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明确被举报科室的冯浩医生在治疗中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给我和病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先谢谢了! (作者:手机用户9824Yc)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