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曹文军)7月4日,射洪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又成功调结一重大疑难医疗纠纷案件,家属依法成功获赔三十五万余元。当然,事情还得从年初说起,1月11日凌晨,患者杜某因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车祸,病情严重,送入射洪县某医院救治。入院后急诊进行了系列救治与检查,后转至该院ICU进一步观察治疗。但在该日05:35杜某出现呼吸困难和心率持续下降,经医院抢救,在06:35抢救无效宣布临床死亡。虽经医务人员解释,但死者杜某的家属得知情况后,情绪十分激动的家属不能理解,对医院的医疗行为产生严重质疑。
1月12日,情绪激动的家属再次集聚到医院,认为是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才导致了杜某的死亡,要求医院进行赔偿。而医方认为其诊疗行为无过错,若要其承担责任,则要求患方依法鉴定,医方才能据此赔偿。医患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一时不可调控。
坚持依法鉴定,打击以闹获赔。不可调和的医患矛盾越演越烈,医调中心接到通知后赶赴了现场,介绍了第三方调解身份及工作流程,引导其通过调解等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此事。工作人员详细的向患方家属讲解了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以及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和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必要性。但是对于患方家属而言坚决拒绝进行尸检和任何鉴定,在随后的时间里死者父母及若干名亲属对工作人员破口大骂、摔打东西、破坏板凳,踹踢房门等,并称不走任何法律程序和找第三方介入解决,妄图以闹获赔。但是,“依法鉴定,据责赔偿”这是处理医疗纠纷必须遵循的规定,是依法调解与依法赔偿的必备要求,这是不容任何人破坏与践踏的铁的原则。因此,在多个部门的努力下,医调中心终于做通了死者父母工作,依法鉴定得以顺利进行。随后于1月13日和4月8日分别进行了尸检与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
据责核算理赔,保证合法调解。2016年4月30日经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为:射洪县某医院对杜某的诊疗行为有过错,建议为共同因素或次要因素。责任明晰了,最后要做的则是协商赔偿。由于家属要求赔偿的数额超过法律规定范围太多,医患双方分歧极大,调解陷入了僵局。通过医调中心调解员努力,首先双方有了共同认识与协商基础;后经过组织医患双方协商沟通,最终医患双方在7月1日的下午,达成了一致赔偿意见。随后在7月4日,医院向死者家属兑现了全部赔偿款,该纠纷终得到了圆满和谐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