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以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功勋荣誉表彰工作,推动建立了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勋章、奖章、纪念章管理办法(试行)》分别对勋章、奖章、纪念章的设计制作、颁授佩戴、保管宣传、补发补办、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纪念章是带有纪念意义的章形物品的总称。纪念章与勋章、奖章不同,勋章、奖章包含着更多“嘉奖功勋”的功用,而纪念章则纪念意味更浓。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能够获得“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崇高的荣誉,让我们见证奋斗者风采,为新中国70年喝彩,讴歌中华民族70来取得的丰功伟绩。获得纪念章的人一定能够铭记党的光辉历史,但更多没有获得纪念章的人,应该通过观看颁发纪念章仪式等方式,让每位中华儿女充分感受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力量,更加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纪念章凝聚实现中国梦的全民共识,凝聚奋进新时代的磅礴力量。只要我们不忘初心,坚守信念,心中始终装着祖国和人民,为祖国、为人民服务,顽强拼搏,接续奋斗,无私奉献,就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