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秋伶文/图)4月8日,南充市卫健委组织召开全市医疗卫生行业普法工作视频培训会。阆中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各乡镇(地名)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主要负责人,卫健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在阆中市卫健局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医疗机构如何贯彻落实“双禁止”规定、《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培训。

会上,石滨老师就医疗机构“双禁止”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会议就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中修改内容进行了答疑解惑。如新增了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处罚种类,简易处罚标准也有所提高,新增电子送达文书和缴款方式等。

会议针对《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进行了专题讲解。其中重点提到,若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药品器械缺陷、就诊记录不全或缺失、不合法内容告知等过错行为导致医疗纠纷的,须对患者进行赔偿,金额约1至5万元。
此次培训会议,各位院长(主任)纷纷表示收获颇丰,今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执业、规范日常诊疗过程,为谱写健康阆中建设新篇章主动作为、奋力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