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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村官代办”制度:群众张嘴 干部跑腿
时间:2018-07-19 15:11:43  来源:

 

本网讯(杨路铭 记者 杨棕贤)“要不是她,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猪死了,天气又热,放的时间稍长一些就会臭掉,真是感谢她啊!”18日上午,雅安市宝兴县大溪乡罗家坎三组53岁的村民杨绍林一见到记者,立即夸起了刚刚帮他办好生猪死亡保险理赔流程的社区文书张莉。

原来,714日,杨绍林家的一头生猪因病死亡了,虽然为其购买了相关保险,但是一直在家务农的杨绍林根本不知道该找哪家保险公司,对于理赔流程他更是一窍不通。情急之下,他想到了乡里推行的“村官代办”制度,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给张莉打了个电话。没想到,张莉接到电话后,立即联系了杨绍林投保的保险公司,并按照理赔流程进行了申报。“我现在就是等着理赔流程走完,保险公司会之间把赔付款700块钱打到我的户头上。”而此时距离杨绍林给张莉打电话,才过去4天时间。

干部为群众跑腿办事,这在大溪乡并不是新鲜事。2015年,宝兴县针对群众办事各类卡证多、程序多、资料多、证明多、跑路多、花费多等现实问题,在该县大溪乡创新试点“群众张嘴、干部跑腿”村官代办机制,按照“村官代办三十条”办事流程图,即时受理群众事项,实现群众办事少跑路甚至零跑路,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

“村官代办”制度的主体是村官代办员,大溪乡所有乡、村、组“三类”干部及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人员全部明确作为村官代办员,履行为群众“代办业务”职责。在“村官代办”制度中,梳理制定并出台《大溪乡村官代办三十条》,将代办事项具体细化为8大类30项。包括民政和社会保障类、计生服务类、村民建房、商品林采伐申请类、矛盾纠纷类、兵役登记类以及灵活就业类、社会保障参保类和服务村民其它事项。

“村官代办制”极大方便了群众,党员干部帮助解决合理困难,群众心气顺了、感恩意识强了,发展干劲更足,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该乡逐步建立。

大溪乡党委书记陈强说到:“村民自治按照新村管理条例开展,德治有村规民约作保障,全乡渐渐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环境。这点在大溪乡信访量的下降上得到了体现。而村民也受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现在村里的大事小事,都是党员先干起来,群众跟着上。”

据了解,2017年至今,大溪乡村官代办服务事项共计1200余件,其中本级代办850余件,委托上级代办350余件,大大减少了群众办事时间和成本,仅路费一项就为村民节约成本2.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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