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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家驻公安局机关检察室在南部县挂牌成立
时间:2017-04-06 16:34:21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记者张飞 文/图)为认真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执法合作,探索构建侦、诉大控方格局,提高法律监督实效,促进执法规范化和监督质量的提升,经南部县人民检察院与南部县公安局共同研究决定,4月6日上午,在南部县公安局9楼会议室举行南部县人民检察院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监督检察室挂牌仪式。这是全省第一家挂牌成立的驻公安局机关的监督检察室。

授牌仪式由南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永国主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岚、南充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雍丽华、南部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洪波、南部县人大副主任杜济、南部县政协副主席何榕、南部县公安局政委黄在伦、以及南部县公安局、检察院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同志参加了授牌仪式。

仪式中,王岚对近年来,南部县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工作机制,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为南部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进行了高度赞扬。今天派驻检察室的挂牌成立,正是对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希望南部院按照“有机构、有制度、有工作、有效果”的标准要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动该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她要求,要将派驻检察室作为促进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维护司法公正的有效载体来建设。总结成功经验做法,提炼形成长效机制,为下一步做好刑事案件立案同步监督工作打好基础。 双方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规章制度,逐步构建一套责任明确、科学实用的业务规范,确保各项环节、各个步骤都有章可循;要明确和规范派驻检察室的各项工作程序,特别是履职过程中与本院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对接、工作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总结提炼,推广经验,不断推动刑事立案同步监督工作机制的完善和发展。

王洪波认为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公安局挂牌成立“南部县人民检察院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监督检察室”,是南部县政法工作的一项重大创举,是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延伸,是让老百姓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有效保障。县委及政法委对该项工作是全力支持的。
王洪波希望,要有效对接司法改革要求,形成司法合力,检警两家要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要有效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提高案件质量,检警两家建立立案同步监督机制,是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的有效措施,为提高批捕率、起诉率奠定了基础,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要有效把握检警职能定位,确保充分履职,检察机关要正确认识介入侦查与指挥侦查的关系,做到履职不越权、监督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维护侦查机关侦查权的有效行使。公安机关要主动接受监督、主动通报案情、主动召开联席会,逐步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让检察监督有效介入。
敬永国在仪式中指出,要抓制度,重规范。围绕刑事案件立案同步监督,建立介入侦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立案会商机制与立案备案机制,完善派驻检察工作责任制,强化职责管理,健全考评体系,落实责任追究,真正达到“用制度来规范,用监督来促进,用责任来保障”目的。要抓具体,重深入。注重深入办案一线,着重从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以刑事办案措施插手经济纠纷等方面入手加强监督,坚决杜绝“派而不驻”、“驻而不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要让刑事案件立案同步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抓素质,重效能。派驻检察人员要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学习业务知识、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业务素质,主动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针对“七类案件”,要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探索刑事立案监督新举措,解决报案不接、接案不受、受案不立,以及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等突出问题。切实强化大局意识,做到执法办案思考发展、服务发展,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黄在伦在仪式中讲到,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对刑事侦查活动开展监督,是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持司法公正的创新性举措,监察室的设立,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改革道路上的一次交汇融合,将改变公安“做菜”检察院“端菜”法院“吃菜”的尴尬格局。
黄在伦要求,局属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工作沟通配合,积极构建新型检警关系,密切检警合作,确保侦诉工作联系制度充分发挥成效,促进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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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将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探索在主城区、城乡接合部、刑事案件高发区域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所检察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市县公安局设立检察室,这从制度层面为刑事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的改进创新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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