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州工商局信息,9月25日,凉山州在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商务、交通运输、旅游、海关等6个部门(单位)的15个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与全省同步实行“二十证合一”,并将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2个涉企证照事项暂停实施。
据悉,实行“二十证合一”后,将通过“一窗受理、部门共享、信息互认、多证合一”,实现“数据网上行,企业少跑路”,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企业到工商(市场监管)登记窗口递交登记材料后不再向被整合证照核发部门递交材料,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已按“五证合一”(包括“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登记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
同时,已领取相关纸质许可(备案)证件的企业,原许可(备案)证件继续有效,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收缴原许可(备案)证件。被整合证照核发部门(单位)不再执行相关许可(备案)证件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此外,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多证合一”改革后,原证照事项管理部门监管职责不变的同时,将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强化信用约束,对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