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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市场监管局约谈12家公用企业
开展半年整治行动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时间:2020-06-09 14:56:25  来源:

  本网讯(沈莉婷) 6月9日,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宁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组织召开“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公用企业约谈会,主要目的是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对消费和经济增长的不利影响,营造有利于促进发展的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全市的营商环境,促进消费增长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次遂宁市市场监管局主要对通信、水、电、气、金融五个领域12家公用企业进行行政约谈。对2019年至今消费者对其投诉举报中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通报约谈和法律法规宣传,对公用企业违规行为整治工作进行专项部署。

  据悉,遂宁市消委及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2019年全年共受理通信类、水、电、气类投诉271件,2020年1月至5月共受理216件,与2019年全年相比,增长79.7%。根据会议现场通报,通报案例主要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选择权(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等权益。

  针对该现象,本次约谈会紧紧围绕“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结合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公用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对消费者重点关注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滥收费用、服务不到位及通讯企业促销宣传时模糊说辞诱导消费、搭售手机、捆绑销售、资费不透明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要求公用企业结合本行业的业务范畴认真开展自纠自查,认真履行提示、告知义务和赔偿责任,要畅通消费者监督投诉渠道,做到诚信经营,及时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服务消费者的意识。

  同时市场监管局将以维护消费者利益为目标,以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为手段,集中整治在经营活动中指定设计单位、指定设备采购单位、指定安装单位的"三指定"涉嫌垄断行为;公用企业利用其自身优势或独占地位,妨碍公平竞争,损害竞争秩序,限制交易等行为,并从即日起至12月1日,开展遂宁市专项整治公用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清理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对拒不整改及严重违法违规的,将严格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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