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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1年 遂宁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
时间:2020-07-15 17:32:32  来源:

  本网讯(张金柯)7月15日,遂宁市召开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视频部署会。遂宁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工作,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保持打击非法捕捞犯罪高压态势,共依法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5件。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遂宁市安居区、大英县两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全面实现永久性禁捕。明年1月1日起,遂宁市天然水域还将实施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全面实现天然水域“清船”“清网”“清江”“清河”的“四清”目标。市局还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并在7月8日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各个地方。

  遂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忠勇在会上讲话,他强调要强化基础工作,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执法协作,切实掌握遂宁市渔船、渔民、出售渔网等捕鱼用具商家情况,组织力量特别是辖区派出所民警要深入水生生物“三场一通道”、水生生物保护区等重点水域、水产品交易地、涉渔餐饮场所等重点区域,为专项行动有的放矢打下坚实基础。采取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开辟网络举报平台、强化与民间动物保护组织沟通联系等多种方式发动群众举报。要坚持“以岸治江”,坚持打防结合、水岸联动,切实形成整体管控合力。

  最后,他希望全市公安机关务必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迅速掀起专项行动热潮,始终保持严打非法捕捞犯罪高压态势,努力为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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