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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宋建军谈我市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工作
时间:2021-10-29 18:59:53  来源:

  9月1日,新修改《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切实运用法律约束力和强制力,推动社会各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根据省安委会“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安排,遂宁同步开启宣传活动。日前,遂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宋建军就我市如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工作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此次修改的重要意义?

  宋建军:《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公布施行,在2009年和2014年进行了两次修改,今年是第三次修改。此次修改是在总结《安全生产法》施行19年以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适应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的背景下修改的。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有力保障。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如第三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将充分发挥党在总揽全局、把握总体战略、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等方面的领导核心优势,在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方针政策、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的强劲优势。二是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始终围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一基本原则,明确法定职能,进一步厘清了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如,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综合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承担监管职责。三是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等工作全面负责。并且要求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责任险,通过保险机制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主体责任落实,这不仅意味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变革,同时还将在安全生产领域进一步发挥保险机构的作用。四是加大违法惩处力度。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明显从严从重,对安全生产违法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罚款金额大大提高。如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规定的罚款数额2到5倍进行处罚。即“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最高罚款金额可达1亿元。此外,针对安全生产领域部分单位“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现象,还增设了按日计罚的措施。

  记者:请问新修改《安全生产法》施行后,我市如何宣传贯彻落实?目前已开展了哪些具有特色的学法普法活动?

  宋建军:我市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在今年10月,以市安委会的名义制定下发了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将积极组织开展分级集中学习培训、部门集中学法用法行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行业领域与基层(企业)宣传互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基层一线媒体访谈、普法知识竞赛、安全生产集中督查等“6+3”系列特色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大力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是全面依法行政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更应该带头学法用法。我市结合实际,已陆续采取全覆盖轮训、举办讲座研讨会、网络自学等形式,全方位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二是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深入学。每一位应急管理战线上的同志都是践行者和遵守者,要通过召开学习会、培训会等形式,从修改背景、思路、核心要求、核心条款等四个方面进行解读学习,强化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意识。同时配发“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法律知识汇编”“执法程序手册”等辅助用书,要求坚持科学化、精准化办案,确保行政处罚有理有据有度,做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学。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层人员全面学习,并通过抽查、考试等方式确保人人过关。同时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向全市重点企业发放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释义及单行本,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新安法”的浓厚氛围,让安全生产工作更有效率和温度。四是社会群众广泛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创新普法专栏,依托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辟《每日法律知识精学》专栏,解读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新安法”宣传教育,激发群众参与学习热情,在全市掀起了学习“新安法”的高潮。

  记者:请谈谈我市接下来将采取哪些措施用好用活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让其发挥实效?

  宋建军:习近平总书记讲过,人命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如何守住这条“红线”?依法管理是根本性的举措。接下来,我市将全面落实各项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吹哨人”。一是坚持履职尽责防范风险。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食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项行动,重点聚焦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整治,准确查找出企业的风险和隐患,并不断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管控体系、隐患排查体系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隐患。二是推进“清单制+信息化”建设压实责任。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通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清单、对口联系责任清单、履责登记报告清单、督导检查工作清单、企业安全承诺清单,加快推进“清单制+信息化”建设,更好地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同时,全面推行“两书一函”(即《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狠抓责任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治理,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三是加强监管执法提升安全。以9月1日为起点,在开展“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中,坚持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并以铁的作风将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作为安全生产执法重点,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敢于出手、严厉追责。在日常执法检查中,紧盯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开展闭卷考试,全面考核“新安法”掌握情况,对考核不达标的企业采取警示、约谈、通报等措施,倒逼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转变。四是拓展宣传渠道营造氛围。切萨雷·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到,“了解和掌握神圣法典的人越多,犯罪就越少”。我市将持续通过深化理论学习宣讲、加强新闻舆论引导、持续开展普法活动等方式,全力打好立体化、多渠道、广覆盖宣传“组合拳”,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同时,把普法宣传与精神文明创建、“八五”普法规划、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安全宣传“五进”等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拓宽宣传渠道,让我市市民对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为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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