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日上午,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就《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据了解,《条例》于今年11月25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遂宁市自获得立法权以来的第4部实体性法规,也是四川唯一的对海绵城市建设开展立法的市。
发布会上,遂宁市副市长张韬代表市人民政府就贯彻和实施《条例》作了讲话,他指出,这是遂宁市立法工作又一重大成果,对遂宁市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张韬强调,当前遂宁市正处在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由试点到示范的关键时期,《条例》的颁行正当其时、必将为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根本的法治保障。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作为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持之以恒、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着力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不断夯实“成渝之星”城市本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