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聚焦新就业形态领域,坚持分类引导、协同治理,健全五项机制,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委两新工委、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农民工服务中心等10部门制定《2023年度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遂宁市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工作小组,明确部门职能职责,以开展协商协调、和谐创建、法律服务、权益维护等“六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生态体系建设。
健全用工指导机制
开展新就业群体行业性集体协商行动,与劳动者协商明确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事项,推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书面协议文本。截至目前,已累计指导签订新就业群体集体合同220余份,覆盖职工2.3万余人。
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平台企业用工报告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摸排本行业重点平台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强化与人社、工会等部门信息共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据信息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据库。
健全激励惩戒机制
整合行业主管部门、工商群团等力量,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范围,并将评价结果纳入企业信用管理范畴,实施分类监管和“奖优罚劣”,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重大案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对诚信经营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等激励措施。
健全纠纷化解机制
推进平安遂宁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结合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大管控”百日攻坚行动,发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网格管理员、工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服务者等力量,深入开展新就业群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