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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起纠纷 法庭快速调结保千名学生用餐
时间:2016-02-24 10:11:27  来源:

 

本网讯(何晓斌 记者敖明)近日,四川省南充龙门中学学生食堂承包经营发生纠纷,恰逢临近开学,学生用餐问题受到严重影响。高坪区人民法院龙门法庭在三天内成功调解纠纷,为上千学生正常用餐提供了有力保障,双方当事人均表满意,市教育局给予高度赞扬。
据了解,龙门中学系省重点中学,住校生约1800人。该校于2014年7月与某餐饮公司签订了学生食堂服务合同,约定被告租赁经营原告学生食堂,期限为3年。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就餐人数保障、饭菜质量等持续发生争议,龙门中学于2015年12月初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重新组织了食堂经营权招标,确定了中标单位,但某餐饮公司拒不撤离食堂,要求继续经营。因学校开学在即,新的中标单位进场受阻,龙门中学领导焦急万分,市教育局对此高度关注。龙门中学于2016年2月16日起诉到高坪区人民法院龙门法庭,请求判令某餐饮公司立即交还食堂,并支付逾期使用食堂租金8万余元。
龙门法庭登记立案后,当即报告了院领导,并根据院领导从快调解的意见立即联系被告负责人到庭,详细了解案情。在认真审查证据、充分掌握双方观点及勘查现场的基础上,龙门法庭蔡爱民、何宏伟两位法官在三天内4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着重从合同义务、履约瑕疵、社会责任、校企关系等方面引导双方理性思考,讲清“好合好散、判则两败”的道理,促使双方自我检视,互谅互让,争取调解结案。经过法官艰苦地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于2月19日达成被告立即终止经营撤场、原告给予6000元补偿的调解协议,当日即组织了食堂移交,确保了2月23日顺利开学。为此,南充市教育局专门指示龙门中学向龙门法庭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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