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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启动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 发放首批不动产证书
时间:2016-03-01 17:24:21  来源:本网原创

 

3月1日,遂宁举行了不动产登记授牌暨首批不动产登记证书发放仪式。首批3本证书发放到申请人手中,标志着遂宁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式启动实施了。这也是继国家试点泸州市后四川省第二个启动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市州。
本网记者就不动产登记工作专访了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裴军,调研员谢小军。
记者:除国家试点泸州外,遂宁不动产准备工作是如何走到在了全省前列的?
裴军:根据省上要求各地市州本级要在6月底前实施,区县要在11月底前启动实施。遂宁不动产登记工作自前期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遂宁市国土、农业、住建等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全力配合,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相关机构组建和人员配置等工作。不动产登记工作市本级得以顺利提前启动,区县大英县也将于4月底前启动实施,其它区县也将在10月底前启动实施。
记者:在法律方面,新的不动产登记在物权方面有没有什么变化?
调研员谢小军:新的不动产登记依据的是物权法,采取的是不变不换原则,旧的继续有效,法律方面没有任何变化,唯一变化的是四证合一,由原来的四个部门变为现在的一个部门办理,这不仅解决了群众来回跑,办事难的问题,还降低了群众办理成本,实现了不动产工作高效运转,信息互通,安全便利。
记者:不动产登记条例是3月1日实施的,遂宁选择3月1日启动实施是否有深意?
调研员谢小军:遂宁选择3月1日启动实施是因为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提前实施是为了尽早为群众提供便捷快速服务。和条例实施日期撞期是一种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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