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志民 向波)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市法院学术调研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司法体制改革的热点和难点,研究民事审判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巴中市生态环境司法保障研究会第一次研讨会于2016年3月29日上午在中院十二楼会议室举行。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文昌,巴中市法学研究会专职副会长史映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围绕“组建类型化合议庭的可行性”、“中心法庭+巡回法庭审理点”模式等课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各县区法院分管民事审判的负责人,中院民事审判的法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会议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巴中市法学会副会长史映平结合各县区的发言给予了肯定性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建议。史映平指出,今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年,研讨的课题新颖,指向明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希望多举办类似的研讨,理顺司改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为实现司法体制改革预期目标,确保司法审判的公平、高效、权威提供有力的理论和实践支持。
徐文昌指出,此次研讨会学术氛围浓厚,各成员围绕研讨课题发言有理有据,论点明晰、论据充分,全面贯彻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本次理论研讨体现了民事审判与司法改革重点与难点的创新结合,将对巴中两级法院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水平产生重大促进作用。徐文昌强调,理论研究要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研究问题旨在解决问题。研讨组建类型化合议庭就是要实现同案同判,提升司法公信力,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中心法庭建设要立足现有架构,进一步整合职能、资源,不断优化功能,提高便民、利民水平。徐文昌要求,各成员要通过学术争论,集中大家的智慧,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提升理论素养。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要把学习当习惯、当工作、当生活,做好知识积累,不断适应新形势,创造新业绩。
巴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上宇主持会议,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侯斌布置了下一次研讨会的研讨主题,中院民事审判法官及各县区分管民事的副院长及部分庭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