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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三举措”抓好城镇居民医保补费工作
时间:2016-04-08 11:39:51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周静萱 记者许尔斌)近日,记者从蓬安县人社局获悉,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待遇政策的通知》,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120元,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30元。为确保去年底参保缴费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享受,蓬安县根据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抓好城镇居民医保补费工作。
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收到南充市政府办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通知后,县医保局主要领导立即将此事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县政府及时转发了该通知,迅速发放到各乡镇、社区,为下一步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医保费工作提供政策支撑。
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传。借助蓬安门户网站进行了政策公开,各乡镇、社区除张贴补费通知,还通过电话联系、登门入户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县医保局组织工作人员走进乡镇、走进社区、走进校园,现场宣讲政策、解释疑惑,同时充分发挥窗口单位和基层平台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直接面对群众的作用,在日常业务中开展政策咨询、解释等工作,把政策宣传渗透到各领域、各群体等基层一线。
责任划分到位,做到便民惠民。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确保城镇居民补费工作顺利推进,县医保局除通知各乡镇、社区重新领取城镇居民缴费发票进行补费的征收外,同时要求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也必须领取城镇居民缴费发票,对于正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的参保患者,可直接在该医院医保办补费,保证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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